第四十三章 死之书怎么认主?应当是写上自己的名字吧!(3 / 4)

法来个详细的自我介绍,亲自解答方休的问题。

    方休注意到,这个桌子上,除了毛笔之外,还有墨水。

    就把周围散落的经书扒拉开,坐在小桌前,翻开死之书的扉页。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那就不得不展示一下本人的书法了!想当年,我也是混进少年宫书法班,偷师好几节课的认真学习好男孩啊!”

    他用这只勾魂笔蘸取墨水,在死之书的扉页上,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大名:方休。

    然后另起一行,写道:如有遗失,捡到者请联系电话135……,必有重谢,爱你哟!

    字写的有点不忍直视,只能说能看清楚,写的到底是什么,和书法艺术什么的,沾不上半点边。

    别说书法大家,就算是稍微练过的初学者,写得都比他好。

    “嗯,这样就可以了吧?记得之前上学的时候,每次发了新书,都会在扉页上,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,学号,班级,宣布主权。”

    同理,在惊悚游戏里,给道具写上自己的大名,应该也算是完成某种认主仪式吧?

    而且,自己写名字,还是用这个一看就很厉害的配套毛笔来写的。

    在这一项加持下,认主成功的概率,肯定大大增加!

    以上,就是方休用勾魂笔,在死之书上,写下自己姓名的心理活动。

    实际上,他并不知道,这笔记本和这支毛笔的名字。

    要是他有腕表,能够知道他们的真名,自然也就能明白,这玩意儿不是这么用的。

    可惜,他没有,所以,对于道具的效果,只能通过尝试确定。

    方休:“这是认主失败了?怎么完全没有反应?”

    “难道,想要让这笔记本认主,靠的不是签字画押,而是仙侠小说里常见的滴血认亲?”

    “好麻烦,如果这样的话,还得想办法,去找一把刀,给自己来一刀,放点血。”

    他把手指放在嘴边,试着将其咬破,结果试了两次,都没破,这也是个技术活,没这么容易成功。

    于是,他暂且放弃:“算了,还是再在这里转转,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套装部件,效果什么的,后面再慢慢摸索也行。”

    离开藏经阁,外面,和尚鬼们已经合力,把第四层楼搜了好几遍。

    都没有发现那个偷走北帝玄冥印可恶小贼的踪影。

    禅堂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