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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振华对她点了点头,她才拿着衣服走进了试衣间。
片刻后,董淑贞走了出来,整个人焕然一新。
原本的职业干练被衬托得多了几分名媛的优雅。
“不错。”
林雪满意地点点头,又随手从货架上拿下一个古驰的挎包递给她,“配这个。”
她对店员说:“包起来。这套我们穿着走。”
接着,她转向王振华邀功似得笑道:
“怎么样,华哥,大嫂的眼光还行吧?”
“大嫂费心了。”王振华由衷地说。
王振华想了想高玲和林浅浅的身材,对林雪说:“那就再拿三套,尺码……你看着办吧。”
林雪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,花枝乱颤:
“你还真不跟大嫂客气。行,你这几个红颜知己,身材都很好啊!”
她也不细问,凭着感觉又给王振华挑了三套风格各异的香奈儿套装,和三个不同款式的古驰包包,一并买单。
董淑贞拎着购物袋的手已经有些沉了。
“该你了。”林雪的目光落在王振华身上。
她带着两人直上三楼男装区,目标明确地走进了阿玛尼。
“把你身上这套换了,跟不上潮流。再拿两套深色的。”
林雪一边说,一边亲手为他挑选。
从西装、衬衫到皮鞋、皮带,她都一一过问,甚至还拉着王振华去试穿。
最后,她又在另一个专柜,给他挑了一个都彭的打火机,沉甸甸的,手感极佳。
“男人,行头很重要。你现在是堂主,出门在外,代表的是和联胜的脸面。”
林雪一边替他整理着新西装的领口,一边轻声说。
两人离得很近,王振华能清晰地闻到她身上那股清冷又甜腻的香气。
这一趟下来,十几万港币流水一样花了出去,林雪的眉头都没皱一下。
逛了一下午,三人都有些累了,拎着大包小包回到车上。
董淑贞看着后座堆成小山的购物袋,感觉像在做梦。
“去镛记。”
林雪对司机吩咐道,“带你们尝尝全港岛最好吃的飞天烧鹅。”
宾利车穿过几条街,停在了一栋古色古香的建筑前。
镛记酒家的门面不大,但透着一股浓浓的岁月感。
一进门,便有伙计热情地迎上来。
林雪显然是这里的常客,经理亲自将他们引到一个靠窗的雅座。
“这家店开了几十年了,以前是个路边摊,就靠一道烧鹅做成了现在的规模。”
林雪为两人介绍着,
“他们家的烧鹅,用的是最好的黑鬃鹅,烤出来皮脆肉嫩,肥而不腻。”
她熟练地点了几个招牌菜。
很快,菜就上齐了。
那盘烧鹅果然名不虚传,金红色的脆皮下是丰腴的鹅肉,蘸上特制的酸梅酱,入口即化,满口留香。
王振华吃得心满意足,这味道,确实比他在莞城吃过的任何一家都正宗。
一顿饭吃完,已经晚上八点半了。
林雪喝了口茶,润了润嗓子,看着王振华,眼神里带着一丝狡黠的笑意:
“吃饱了,该喝点了。带你们去个好地方,兰桂坊。那里的酒吧,可不是你们莞城的夜色能比的。”
她顿了顿,身体微微前倾,压低了声音,像是在分享一个秘密:
“那里艳遇也多。说不定,还能碰上哪个大明星呢。像华哥你这么帅的靓仔,过去肯定很受欢迎。”
王振华笑了笑。
“大嫂,你就别打趣我了。”
林雪招手买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