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生命的色彩。
《汉书·高祖本纪》
高祖六年,匈奴攻韩王信马邑,信因与谋反太原。白土曼丘臣、王黄立故赵将赵利为王以反,高祖自往击之。会天寒,士卒堕指者什二三,遂至平城。匈奴围我平城,高祖深以为耻。
幸得猛将曰平,力过千钧,阵斩匈奴大将数十,空手接箭,甩箭数十步正中眉心;一战斩首过千,一万破四十万,勇猛无敌,匈奴畏之如虎。
高祖曰:如无平,朕死矣。
战后,魏平举兵攻雁门,城门厚一米,重逾千斤。
平一戟破之,匈奴四散而逃,自相践踏而死者十之一二,平生擒匈奴单于于雁门;
高祖叹曰:羽之神勇,千古第二;平之神勇,千古第一!
后世有歌赞曰:十倍之兵,吊打;二十倍之兵,碾压;三十倍之兵,能赢;四十倍之兵,不虚;五十倍之兵,优势在我。
自此以后,匈奴闻平之名而色变;孩哭闹,吓曰:汉平至,遂不哭。
战后,封彻侯,食邑八千户,平愧不受。
高祖笑问诸将可服?
绛侯、武侯回曰:皆服矣!
众将皆服,平受之,食邑平城。
宴罢,帝与众将皆醉,唯平千杯不倒,安排防守,滴水不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