;几个股东在这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是:昭和电工持股60%,包钢稀土持股30%,倭国东海株式会社持股5%,中冶金持股5%。 从持股比例上,一眼就能看的出来,这其实就是一家,处于倭国资本绝对控制之下的公司。 倭国资本只是利用了包钢稀土的开采生产加工权,利用了中冶金的稀土出口权,然后堂而皇之的将兔家的稀土,大量的往倭国搬运。